收费项目及标准
1.因中欣卡毁损及其他原因需更换新卡的,收取换卡费10元/张。
2. 客户在柜台办理正式挂失业务,收取挂失费及补卡费20元/张。
3. 客户在办理记名卡赎回业务时,按卡内余额的10%收取赎回手续费。
4. 资金管理费:不记名卡有效期为三年,持卡人应在有效期内及时使用卡片。我公司将在不记名卡过期后的每月一日按照卡内余额的5%收取资金管理费,资金管理费低于10元时按照10元收取,直至卡内资金为零停止收取管理费。记名卡无有效期,自记名卡购卡之日起三年内免收资金管理费,三年后每月一日按照卡内余额的3%收取,资金管理费低于10元时按照10元收取。
5. 创建新卡500面值以上(含)免收工本费,500元以下(不含)收取5元/张工本费。
*挂失实名中欣卡
卡片有效期
1)不记名卡的有效期为三年,用户可在有效期届满后30天内,通过以下方式免费办理延期:
1)致电400客服热线办理;
2)持卡至中欣卡售卡大厅办理;
3)关注“中欣卡友汇”,点击自助服务-在线客服办理。每次延期3个月。
2. 记名卡无有效期。
卡片非人为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,持卡人可持卡到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,一年内换卡不收取费用,超过一年按10元每卡每次的标准收取工本费,换卡时须收回旧卡;因持卡人保管不善造成卡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,持卡人可持卡到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,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后,按10元每卡每次的标准收取工本费,换卡时须收回旧卡。